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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风险 让种子处理更安全

编辑:佚名 来源:农药快讯 更新于:2017-8-25 阅读:

种子处理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据《齐民要术》和《天工开物》记载,我国古代就有人使用食盐、砒霜对种子进行拌种处理。早期在欧洲等地区,也已开始使用种子处理剂防治病虫害。种子处理剂在其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不断演变,现已成为优势明显、广受欢迎的登记热点产品类型。在我国农业部印发的《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中,就如何推进科学用药提出的三大策略之一就是科学采用种子、土壤、秧苗处理等预防措施,减少中后期农药施用次数。种子处理技术已然成为实现农药零增长的重要措施。

近年来,种子处理剂备受关注,成为农药市场增长的一片蓝海;但同时,其在生产、使用中暴露出的问题也已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随着一例例种衣剂药害事件的曝光,种衣剂安全性问题日益突出,这让许多人心中都画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为何种衣剂药害问题频频出现?面对如此风险,我们又该如何应对?8月5日,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袁会珠研究员在江苏省农药协会和《现代农药》《农药快讯》共同主办的“2017农药热点产品信息交流会”上,针对种衣剂的安全性和药害规避问题进行了探讨。

剂型多样,产品众多

依据最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可将种子处理剂分为固体和液体制剂两大类,共5种剂型,包括种子处理干粉剂、种子处理可分散粉剂、种子处理乳剂、种子处理悬浮剂、种子处理液剂。

截至目前,我国登记的种子处理剂剂型有8种,产品741个。其中,悬浮种衣剂产品登记数量最多,共575个,种子处理悬浮剂52个,种子处理可分散粉剂49个,种子处理干粉剂20个,种子处理微囊悬浮剂11个。在741个登记产品中,单剂产品378个。种衣剂在我国农作物上的登记主要集中在玉米、小麦、棉花、水稻上,占比分别为42%、28%、17%、11%。

利弊共存,不容忽视

种子处理剂的优势十分显著,它能够减少初始带菌量,提高种子健康度,减少对环境的副作用,降低对非靶标作物的风险,减少飘移,打破种子休眠,提高发芽率,保护高价值种子及相邻的其他农作物,使种子及作物保持最佳的活力,免受外界土传、种传病虫害的侵袭,而且还可以减少叶部病虫害的发生,减慢病虫害抗性的发展,减少农药的使用量,并对生产者安全。

然而,种子处理剂的弊端也不容忽视。种子处理剂因防治谱较窄,不能解决作物生长期遇到的所有病害;农民使用成本往往高于所得利润,若使用不当还会降低种子活力从而产生药害;此外,种子处理技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用于所有的作物种子;因药剂使用剂量与种子水分、种子大小和处理时间有很大关系,难以提出合适的使用剂量建议。种子处理剂的风险表现形式主要有:① 因药效差导致死苗严重;② 随意添加其它成分致药害产生;③ 原药杂质影响;④ 因剂型选择不合理而出现药害;⑤ 有效成分超量使用致药害产生;⑥ 因播种时间、播种深度不合适而出现药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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