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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

编辑: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更新于:2022-3-28 阅读:

一是提高品种审定标准。农业农村部发布实施了新修订的国家级水稻、玉米品种审定标准,提高了DNA指纹差异位点数、产量指标和抗性指标,适时推进大豆、小麦、棉花等品种审定标准修订。

二是严格品种试验监管。加强国家和省级品种审定绿色通道及联合体试验管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全面强化关键环节监管,切实提升品种试验质量,规范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

三是依法加大品种清理力度。2021年农业农村部撤销了269个向日葵登记品种和233个水稻、玉米、大豆、棉花审定品种。今后将持续开展品种清理,逐步拓展清理作物范围,依法严格处理违法违规审定登记行为。

四是探索实施品种“身份证”管理。加强品种标准样品管理,加快品种分子检测技术研发、标准研制和DNA指纹数据库建设,强化信息技术应用,做到“一品种、一名称、一标样、一指纹”,推动实现全流程可追溯管理,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在严格行政执法上做出了哪些部署安排?

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是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任务。

一是持续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坚持常态化专项整治,突出重要品种、重点环节和关键时节,加强种子企业和市场检查,利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强化制种基地监管,持续保持严查严打高压态势。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和质量检测,强化冻精等畜禽遗传物质监管。

二是加强种业销售新模式新业态监管。针对近年来利用电商网络平台销售假冒伪劣种子的违法行为,《意见》要求创新监管方式,加快建立分工明确、处置及时、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狠抓电商网络销售种子监管。

三是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加大对跨区域、重大复杂案件的挂牌督办和联合查办力度,严查假冒伪劣、套牌侵权、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群众反映集中、社会关注度高、套牌侵权多发的重点区域和环节,要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

如何发挥社会监督在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上的作用?

推进社会监督共治,引导多方积极参与,建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途径。《意见》从四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加强行业自律。运用好仲裁、调解、公证等手段,强化种业行业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各级种业行业协会的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发布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倡议书,引导规范企业行为。

二是加强社会监督。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收集违法线索,提高查办时效,实现精准打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举报奖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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