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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

编辑: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更新于:2022-3-28 阅读:

三是加强信用监管。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将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企业纳入“黑名单”。

四是加强普法宣传。推动学法用法守法,引导市场主体综合运用植物新品种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多种保护手段,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如何保障《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

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涉及面广,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意见》提出了四方面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部将会同公检法等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对地方有关单位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抓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监管执法工作,确保重点任务有效落实。

二是压实属地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和工作考核,将保护种业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作为种业振兴行动重要内容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全国“双打”考核范围。

三是强化人才支撑。充实种业行业监管、农业综合执法和司法队伍人员配备,加强技术装备条件建设,确保队伍稳定、能力提升。鼓励企业加强法务团队和能力建设,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发布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加大案件查处曝光力度,形成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力震慑,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全面营造种业振兴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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